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决定举办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体赛事主要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等。
高教主赛道
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职教赛道
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
参赛项目类型
(一)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二)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三)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参赛方式和要求
职教赛道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专科生、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等。
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国际赛道
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国际赛道。
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 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 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 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 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 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 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组别和对象
国际赛道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1名中国籍学生参与。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通知中涉及“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一般均指2023年3月1日前(具体日期以国赛通知为准)。
(五)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六)大赛鼓励各学院发动符合条件校友报名参赛,积极挖掘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包括从我校升学的学生),对校友报名参赛的创业团队予以优先考虑,优秀项目重点扶持。
(七)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九届大赛。已获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省赛金奖项目直接晋级第九届校赛决赛。
(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同一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的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1项。校赛阶段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使用中文。
三、赛程安排
校赛采用初赛、决赛二级赛制。学校将综合考虑各学院大赛组织情况、报名团队数和参与人员数等因素分配获奖名额,适当向参赛学生数较高学院倾斜。
(一)参赛报名。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3月3日前将《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的纸质版盖章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同心楼224),同时,将《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项目PPT和项目计划书发送至1739878515@qq.com,每个项目PPT、计划书单独装订成册,命名格式:负责人姓名+项目完整名称+学院。
(二)校赛初赛。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赛评审,择优推荐进入校赛决赛。
(三)校赛决赛。学校将委托二级学院承办校赛决赛,与承办学院一起组织参赛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等奖。
四、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相关内容。
五、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通过学校网站、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等发布比赛通知,设立2023温医大第九届“互联网+”大赛群(钉钉群号:15690020505),用于大赛文件共享,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校赛组委会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93630,电子邮箱:wmucxcyjyxy@163.com
附件: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第九届温州医科大学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xlsx
 
版权所有: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Copyright undefinedcopy; 2016 cxcy.w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