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对象:全体在籍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
二、注册时间:2023年2月20日前。
三、注册地点:同心楼417办公室
四、注册须知:
1、严格学年注册管理工作:研究生无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持研究生证、身份证按时注册,严防冒名顶替行为(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证信息页面和注册信息页面最后要复印存档学生学籍档案)。
2、在温州地区之外进行临床及科研工作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委托注册申请单》(附件1),将研究生证与《申请单》寄给在温同学,由在温同学代为注册,无委托书者不得注册,相关材料交由学院存档!
3、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须事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寄送至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注册请假最多两周,请假时间到期后,须及时到校进行补注册。
4、无故未按时注册者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所在年级,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①延期半年学籍注册;②停发各类补助津贴一学期;③学术型研究生停止其科研工作,专业型研究生停止其临床实习工作;④毕业班学生不接受学位论文提交、不允许参加上半年论文评阅;⑤停止开具所有学籍、成绩等证明;⑥停止参加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⑦停止参加中期考核资格。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2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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