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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6:50
  •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医大〔2014〕62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温医大研〔2020〕3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已经取得我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且在毕业后1年内发表符合评选条件的论著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无资格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未按时注册;

    4、保留学籍、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选条件

    申请卓越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按照自然排序)身份发表原创研究性论著,并被SCI收录,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实行分类评价和奖励:

    1、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等于5.0且为2区及以上期刊,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

    2、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等于8.0且为2区及以上期刊,奖励标准为5万元/生·年。

    3、单篇文章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0且为1区期刊,奖励标准为8万元/生·年。


    已经获得卓越奖学金的论文不得再次申报;卓越奖学金申报材料与国家奖学金、叶碧绿奖学金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材料报送

    (一)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科研--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进入奖助--奖学金--选择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学生申报截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进度确定)。

    (二)导师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点击教师服务系统用账号密码登录,选择评奖-奖学金-奖项名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完成审核。

    (三)学院通过系统完成学生材料审核;

    毕业生不需要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到学院,最后由学院统一上报。

    (四)《温州医科大学卓越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五)学生根据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到admin.postg@wmu.edu.cn,纸质版交同心楼617。联系电话:0577-86699232。

    温州医科大学卓越奖学金申请材料及文件.zip



             温州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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