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21〕13号)(附件1)(以下简称“导师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导师遴选条件的相关人员。
二、申请条件
详见导师文件。中文期刊目录、自然指数包含的82种期刊目录等参见附件2-5。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依据遴选标准,自愿提出申请,并于10月16日之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同心楼417,潘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444106077@qq.com。
(二)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评审。
学院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
注: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7;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8。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复审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者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学校发文公布其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引进人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引进人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温医大〔2020〕42号)执行,文件及申请材料参照附件10。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时间要求
博导申请表中涉及的业绩材料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上述业绩材料包括科研项目、获奖、学术论著、专著教材、专利、人才项目等。
(二)电子材料要求
发送以下两份材料至444106077@qq.com: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Word表格;
(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Excel表格。
温馨提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与《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较往年有修改,请务必下载最新的申请表与汇总表。表格中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学位点目录(附件11)。
(三)纸质材料要求
(1)申请人第一类纸质材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不需要装订成册;
(2)申请人第二类纸质材料: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请按附件12要求按次序装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文章、课题、专著等如果页数比较多,请用颜色笔划出申请人信息,关键页折页;真实性保证书须附于材料的首页)。
申请人须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因弄虚作假或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5年内不能再进行申报。
五、其他
(一)经费证明材料要求:学校的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提供经费证明,请准备申报的老师于10月9日前将姓名和工号报给学院(444106077@qq.com,潘老师),由学院将信息报送给校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统一查询。
(二)根据导师文件的最新规定,限有临床医学背景的学术型研究生导师可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特提醒申请人在申请导师类型时加以注意,为衔接做好后续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认定,请务必在申请表首页的导师类型(学术型/专业型)这栏填写两种类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0577-86699201/86699859;邮箱:444106077@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417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