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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报送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潘荣桂  来源:   浏览:; 时间:2022年03月16日 17:21
  •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1年本专科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予以奖励。奖励的成果包括学科竞赛和学生创业实践成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获得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成果类型

    1.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学生创业实践成果: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统计报送的项目为我校各学院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2.上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成果若为学生跨学院组合获得的,统计在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其他学院无需重复上报。

    4.学院需做好本学院创新创业成果的资格审查、导师信息和学生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

    5.《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除“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外)》(附件3)于2022年3月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9912449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同心楼224。

    四、注意事项

    1.集体项目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奖奖金以项目为单位发放,分别由项目的主要指导教师和主要负责学生协商分配。(此分配方式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

    2.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务必及时、全面通知并收集相关申报成果奖励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奖励的具体金额以《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文件的生效之日(2021年6月3日)为奖励金划分依据:

    2021年6月3日之前(不包括6月3 日)获奖项目的奖励金额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7〕115号)文件的奖励标准发放,详见附件4;

    2021年6月3日之后(包括6月3日)获奖项目的奖励金额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文件的奖励标准发放。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奖励汇总表》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除“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外)》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7〕115

      

        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docx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奖励汇总表.xls

    附件3 温州医科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除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外).xlsx

    附件4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7]115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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