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1年本专科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予以奖励。奖励的成果包括学科竞赛和学生创业实践成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获得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成果类型
1.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学生创业实践成果: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统计报送的项目为我校各学院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2.上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成果若为学生跨学院组合获得的,统计在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其他学院无需重复上报。
4.学院需做好本学院创新创业成果的资格审查、导师信息和学生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
5.《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除“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外)》(附件3)于2022年3月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9912449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同心楼224。
四、注意事项
1.集体项目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奖奖金以项目为单位发放,分别由项目的主要指导教师和主要负责学生协商分配。(此分配方式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
2.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务必及时、全面通知并收集相关申报成果奖励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奖励的具体金额以《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文件的生效之日(2021年6月3日)为奖励金划分依据:
2021年6月3日之前(不包括6月3 日)获奖项目的奖励金额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7〕115号)文件的奖励标准发放,详见附件4;
2021年6月3日之后(包括6月3日)获奖项目的奖励金额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文件的奖励标准发放。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奖励汇总表》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除“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外)》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7〕115号)
温州医科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