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17〕68号)要求,现将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与对象
本次导师资格复审范围与对象是:2015年增列的博士生导师,2017年增列的硕士生导师,通过2015年资格复审的博士生导师、2017年度资格复审的硕士生导师,以及未通过2019年度资格复审的导师。
注:审批类型为博导,但是上次复审通过类型为硕导,可再申请参加博导复审;审批类型为学术型硕导,但是上次复审通过类型为专业型硕导,可再申请参加学术型硕导复审。
二、复审内容与要求
复审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规定的通知》(温医大〔2017〕68号文件)(附件1)。文件涉及期刊目录和出版社定级参见附件2。
博士生导师可以申请通过硕士生导师资格复审,但招生对象仅限于硕士研究生。临床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可以申请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复审,但招生对象仅限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复审结果使用
学校每5年对博士生导师进行资格复审,每3年对硕士生导师资格进行复审。复审符合要求者评为合格,复审合格者才有资格招生;不合格者取消招生计划,导师须在下一年度再次申请复审;若连续3次复审均不合格者,需重新申请导师资格,放弃复审视为复审不合格。
四、复审申请程序
(一)学院复审时间:申请人请于6月1日前向学院提交有关复审材料。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的复审材料在院系公示3天,公示格式详见附件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复审名单于6月15日前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3天内接受申述。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相关表格(附件4)。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相关表格(附件5)。
外单位导师资格复审申请者需向学校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组长单位(附件6)提出申请。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时间要求
博导复审表中涉及的科研业绩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硕导复审表中涉及的科研业绩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二)电子材料
申请人请于6月1日前发送以下2份材料至444106077@qq.com。
(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申请表》Word表格;
(2)《研究生导师资格复审申请汇总表》Excel表格。
(三)纸质材料
1、第一类纸质材料:不需要装订成册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申请表》一份;
2、第二类纸质材料:需要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请按“附件7”要求按次序装订材料;文章、课题、专著等如果页数比较多,请用颜色笔划出申请人信息,关键页折页)。
申请人须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因弄虚作假或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弄虚作假,5年内不能再进行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荣桂、周少余,0577-86699201;邮箱:444106077@qq.com
联系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仁楼7C106-1,邮编:325035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3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