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瓯海分赛区)暨瓯海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有关单位:
为挖掘更多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加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集聚优质资源,激活创新要素,引留优秀人才、优秀项目扎根温州,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特举办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瓯海分赛区)暨瓯海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赛程设置
(一)宣传
时间:2017年3月
(二)初赛
时间:2017年4月-5月
(三)决赛
时间:2017年6月下旬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青年大学生、企业高管、科技人员、留学人员、新生代温商等各类拥有创业激情和梦想的创业团队以及早期创业企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的团队和企业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主要为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智能制造类的项目。
2、大赛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创业团队的核心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的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如果企业已经工商登记注册的,需要满足注册时间不满2年(即2015年3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
三、奖励设置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15万元;二等奖2名,10万元/名;三等奖2名,5万元/名;优胜奖若干名,1万元/名。给予荣誉证书与奖励。获奖项目需在获奖6个月内在瓯海区注册成立企业,方可享受以上现金奖励支持。
(二)配套政策
1、对符合瓯委发[2017]2号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创新创业团队人才项目可以获得30-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A、B、C、D、E、F类人才(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E类:区级领军人才;F类:高级人才)“创业券”支持最高额度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层次和创业项目,为其提供创业场地或场租补助。在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特色小镇等园区平台,安排人才创业场地,为A、B、C、D类人才提供最多2000㎡、1000㎡、500㎡、300㎡免租场地或每年最高30万元、15万元、7.5万元、5万元租金补贴,期限为3年。
2、本次大赛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择优推荐进入“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复赛,角逐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160万元奖金。
3、本次大赛总决赛前五名的企业和团队,可直接获得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入孵位,并且享受园区租金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4、本次大赛总决赛的企业和团队,优先推荐入驻我区各类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器、各相关产业园区,并享受租金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
四、推进步骤
在组织过程中,请各学院密切关注学校公告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未尽事宜,将在各竞赛阶段的补充通知中说明。
1、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15日。
2、项目提交:请参赛的创业团队(企业)下载指定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邮箱(99124495@qq.com)。大赛报名须提交的指定材料如下:
(1)《参赛报名表》。团队参赛请填写团队报名表(见附件1),企业参赛请填写企业报名表(见附件2)。
(2)参赛项目《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见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团队组无需提供)。
(4)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团队需提供团队带头人身份证)
(5)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瓯海分赛区)暨瓯海创新创业大赛++团队报名表.doc
附件2: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瓯海分赛区)暨瓯海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报名表.doc
附件3: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4:2017中国·温州创客大赛(瓯海分赛区)暨瓯海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doc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