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体彩杯”首届浙江省大学生体育产业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举办“体彩杯”首届浙江省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体经〔2016〕155号),为进一步激发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体育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体育产业教学、实践、研究成果,浙江省体育局、共青团浙江省委决定共同主办“体彩杯”首届浙江省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体彩杯”首届浙江省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省内高等院校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均可组队参加。
(二)参赛形式: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每个参赛项目须以团队形式报名,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人。
(三)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包括创新设计类或创业实践类,分类不分赛。
1.创新设计类:参赛团队提交一项体育产业领域中新赛事、新载体活动、新渠道、运动休闲基地和园区的设想、新产品设计或技术发明及商业计划书,项目要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功能性、经济性等特点。
2.创业实践类:参赛团队提交其正在实施的创业策划书,参赛项目应具备独特的商业模式,市场容量大、商业前景好。
三、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提出在体育产业领域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完整、具体、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创业策划书(如果参赛作品涉及技术发明或创造,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从实际出发,紧密围绕体育产业主题,解决当下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2.参赛作品具有一定创新性、先进性及可实施性;
3.参赛作品必须由各学院、部门推荐确认;
4.参赛作品首页写明所在学校名称、导师姓名、团队成员姓名;
5.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若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收回相关获奖证书及奖品。
四、比赛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
初赛由各地市、各院校自行组织校内选拔,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初赛选拔,各单位根据大赛作品评审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比赛筛选,初赛项目中的前三名可以参加复赛。
复赛分浙北(杭州)、浙东(宁波)、浙南(温州)和浙中(金华)四个赛区进行,各市按区域划分到相应赛区参与比赛,区域划分如下:
浙中:金华、衢州
在初赛、复赛的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决赛。四个赛区原则上各产生3个项目入围决赛。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请各单位将参赛材料(见附件)电子版于9月23日前发至邮箱99124495@qq.com。
2.初赛复赛(9月-10月中旬)。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地市、各高校自行决定。各地市负责组织本地区初赛,并遴选出参加区域复赛的项目。复赛为书面评审与分组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复赛于10月15日前完成,遴选参加全省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决赛(10月下旬)。决赛采用书面评审与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六、大赛奖项设置
大赛将围绕各参赛队伍的策划方案展示进行一系列的评比活动。评委以参赛选手在征稿期限内提交的书面作品为准,参赛团队将根据所提交的创业策划书或商业计划书进行答辩,由评委对其参赛项目进行评比,最终评出各团体、导师及成员奖项。所有获奖者均将获得奖杯、证书及奖品。
1.团体奖项:最佳组织奖为参赛队伍总数的10%;
2.导师奖项:最佳创意指导奖为参赛项目总数的30%;
3.成员奖项:根据入围决赛的参赛项目总数按比例确定,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40%。
此外,大赛将根据决赛现场情况,酌情设置特等奖。
七、参赛作品推广与转化
决赛期间,主承办方将邀请创业投资专家、体育产业领域专家和成功企业家等与创业学生交流、洽谈投资意向。
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应届大学生推荐给优秀体育产业企业,推动人才相亲活动。
赛后所有参赛作品经作者授权可以在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展示和推广。
八、参赛须知
1.参赛队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要求报名并提交作品,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本次大赛要求作品为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体育产业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设计方案.docx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